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報告,指在一二/一三年度起的五個年度,發現有二十個非政府機構,連續三年服務未達標,表現持續欠佳,但當中十四間繼續獲得社會福利署的全額整筆撥款津助。審計署亦發現,有兩成的單位社署從未探訪過,在探訪活動中,有二十五名獲安排和社署人員面談的服務使用者,是由單位預先選定,並非社署自行揀選。

審計署亦發現,截至去年三月底,整筆撥款下的非政府機構保留的儲備多達四十七億元,一五/一六年度,有三十一間機構錄得整筆撥款營運虧損,當中有八間已經耗盡儲備,認為社署要查明虧損原因。另外,有機構將行政總裁一百五十七萬元的薪酬,全數記入整筆撥款津助,質疑機構運用整筆撥款的基準未必一致。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已責成社署成立工作小組,以便與持份者合作,檢討改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