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評,海事處的船隻採購項目推展緩慢,直至今年八月底,處方現正管理二十五個採購項目,涉及九十艘船隻;其中八個由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的項目,有五個未能在目標日期前交付船隻,延誤時間由五個月至四年不等,當中三個項目甚至仍在招標,令政府需要額外承擔合共三千三百二十萬元。報告指,截至今年三月底,政府有一百八十七艘機動船及高速船服役,其中七十六艘已超過預計使用年限一至十二年,建議政府適時替換老化船隻。

另外,報告表示,海事處去年八月一份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所列的船隻總長度及闊度有差異,延誤部門更換老化船隻的採購項目,建議海事處加強檢查,確保招標文件的內容準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