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說,有三十一間獲得社署全額整筆撥款津助的機構,錄得營運虧損,當中有八間已經耗盡儲備。另外又批評社署未有按時在零三年,規定機構高層人員要披露薪酬,最終延遲至零九至一零年度才實施,而且社署亦未有按照原意執行,可能有更多機構的高層人員需要披露薪酬。
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回應時支持審計署建議,徹查機構虧損原因,亦希望社署解釋為何未查明虧損原因,機構仍可獲得撥款,表示不希望鄰舍輔導會事件再次發生,令服務使用者福祉受損。他又表示社福界當年反對披露機構高層人員薪酬的政策,因此體諒社署延遲執行,但他指機構高層始終使用公帑支薪,應該要有透明度及問責性,所以應該披露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