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今年六月生效的私營骨灰龕新法例,在補地價及交通影響評估方面,通過兩項新措施,將交由立法會審議。在補地價方面,目前容許一九九零年之前開始營運,並符合發牌條件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可以寬免改變土地用途的補地價費用,新措施下,將會擴闊到容許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號前營運的合資格骨灰安置所,都可以獲得豁免。政府預料可以獲豁免的骨灰安置所,由目前的二十八間,最多增加至一百三十一間。
至於在交通影響評估措施方面,政府容許在2014年六月前開始營辦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如果所有的龕位已經在條例生效前出售並安放骨灰,申請牌照時只需要提交安置所範圍的交通管理方案,否則就要一併提交對附近街道的交通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