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今年六月生效的私營骨灰龕新法例,在補地價及交通影響評估方面,通過兩項新措施。在補地價方面,目前容許一九九零年之前開始營運,並符合發牌條件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可以寬免改變土地用途的補地價費用,在新措施下,將會擴闊到容許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號前營運的合資格骨灰安置所,如果符合各項條件,可以申請豁免補地價。政府預料可以獲豁免的骨灰安置所,由目前的二十八間,最多增加至一百三十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