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東北衝擊立法會大樓案,被判入獄的十三名被告,其中八人在終審法院獲准保釋,等候申請上訴許可。八人下午離開法院,其中黃浩銘說,要感謝律政司長袁國強,因為他提出刑期覆核,他們才會感受到家人的愛護。他又指,即使要入獄,都不會帶著仇恨,希望未來繼續以公民抗命行動,在社會上表達關懷及愛。他表示,相信終審法院法官有智慧處理案件,希望法官以開明態度及重視人權的立場處理案件。
另一申請人林朗彥說,經過今次案件後,在社會上抗爭的成本提高,相信不同人士都會重新考慮是否要參與公民抗命行動。但他認為,公民抗命在過去數年,在政治上即時未有成效,但慢慢令社會有民主及爭取權利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