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本台節目說,同意要在適當的時候,才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認為有關工作要做很多前期準備,例如研究社會有甚麼不滿意的地方,思考如何解決矛盾,以及十多年來的社會變化等,強調要令當時的草案,追上時代的要求。她又表示,廿三條立法主要是為了維持國家安全,而香港市民有相關責任,不能一談及國家安全,就感到抗拒。至於立法的時間表,梁愛詩認為,不適宜定立死線,否則社會無充分討論,立法效果都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