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開會後,決定向四名因宣誓問題被撤銷資格議員,各追討二百七十萬至三百一十萬元薪津。四人都指做法不合理,是政治打壓。姚松炎指是搶奪四人的知識產權,又說自己如果破產,將會失去專業牌照,終身不能以專業資格參選功能界別。梁國雄指應該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追回四人的薪津,因為是梁君彥失職,承認他們宣誓有效。羅冠聰說,絕不認同行管會決定,四人一直工作但要被追回薪酬是荒謬。劉小麗批評行管會決定非常不合理,會再和泛民商討如何回應。
梁君彥指,將會向四人發出要求退還款項通知,限期四星期回覆,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又說作決定前有先向外界資深大律師取得法律意見,考慮到涉及公帑,行管會有責任追討,強調決定按本地法律做事,而四人曾在立法會參與的投票均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