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內地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早上在湖南岳陽巿中級法院,被判監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李明哲在庭上表明服從判決,不上訴。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亦到庭旁聽,神色凝重。法庭指出,不接納辯護意見指,李明哲的行為只屬「教唆」,認為李明哲在網上和親身發表顛覆國家政權言論,屬於「實行」顛覆的行為,李明哲亦是案件中的積極參與份子。不過,法庭認為他有認罪悔罪,接納可以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李明哲被指在一二年底起,與彭宇華透過網絡平台和親身聚會,炒作內地熱點話題,並成立「梅花公司」,以網絡為載體,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並以建立政黨為目標,訂下一七年達至有一百萬名成員,覆蓋全國的目標,彭宇華為公司的執行經理,李明哲為執行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