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阻撓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的二十人,其中四名被告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認罪,高等法院稍後判刑。同案其餘十六名被告,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下月七日判刑。

案情指,的士小巴團體及大廈業主成功入稟申請禁制令,執達吏及警方在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清理彌敦道時,二十名被告涉嫌違抗法庭命令,未有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