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在立法會回應質詢時表示,漁護署正研究離岸深水養殖在香港的可行性,可能可大大降低沉積物累積的機會,署方亦會考慮在新魚類養殖區,要求養殖戶定期遷移至區內不同位置,令海床可以休養,沉積物有充足時間自然分解。

漁農界議員何俊賢表示,當局只會在魚類養殖區內全體養殖戶均同意的情況下,才清理養殖區內沉積物,批評門檻過高,他就曾經「跪求」六個養殖戶遷出養殖區,以便進行清理工程,批評政府不肯修例。陳肇始就指,魚類養殖區是商業模式營運,原則上應該由養殖戶自行清理沉積物,但如果資源許可,並在養殖戶一致要求下,政府會考慮協助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