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審理一名屯門居民就政府打算擴建屯門青山公路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人一方指,路政署就擴闊道路工程,提交的「初步環保檢討」在2013年完成,是根據舊的空氣質素指標,但政府在翌年更新指標,行政會議是在2015年才批准工程,因此工程的環評檢討,理應根據新的空氣質素指標。
政府在前年六月通過擴闊青山公路青山灣段工程,一名屯門女居民張縣妮在「環保觸覺」協助下,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出的工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