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主派議員在下午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對下星期大會將修改議事規則,排在民主派提出的譴責議案之前,表示不滿。公民黨楊岳橋指,修改議事規則並無立法效力,按慣例不應排在譴責議案之前。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對議員的言論感到錯愕,指基本法第七十二條列明,決定議程的權力在於大會主席,由內會建議改變議程安排,是違反基本法。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指,根據立法會行事方式的手冊,修改議事規則是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具有立法效力,而且將修改議事規則在議員議案中排先,過去亦有類似做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稍後會去信議員解釋。陳維安又指,梁君彥仍未裁定建制派議員,可否在會上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將修改議事規則排為首項議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