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來自貴州的非法入境男子,去年持刀闖入西貢獨立屋行劫,禁錮男事主及挾持女事主去珠寶店購買金飾與及去提款機提款。其中被捕的一名劫匪,早前承認搶劫及綁架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十一年,與非法入境罪十五月刑期分期執行。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各干犯嚴重罪行,偷渡抵港後兩日就犯案,與兩名在逃同黨細心策劃、各有分工,犯案過程令事主夫婦及外傭驚恐,必須判處阻嚇式刑罰。

案發在去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告夥同兩名同鄉,持刀闖入西貢碧濤花園一間獨立屋,綁起外傭,將男事主押到附近一處山邊禁錮,挾持女事主駕車到將軍澳一間珠寶店購買價值26萬元金飾,又在提款機提取兩萬元。外傭其後掙脫綑綁報警,警方架設路障拘捕挾持女事主的被告。另外兩名劫匪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