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說,明年三月十一號補選四個立法會議席的安排,對要參加全國兩會的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造成不便,但選舉管理委員會是獨立組織,根據程序制訂補選日子。他說,理解有內地官員認為兩會期間是內地最重要日子,但他認為這是兩制的區別,以後可以安排得更加周詳。
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必須尊重選管會根據法例作出的決定。他說,選舉事務處在提出補選日期建議時,要跟從法例盡快進行,定在三月中補選,已經是法例要求在司法程序結束後六個月內進行補選的尾聲,加上一向選舉日都在星期日,選擇不多,選管會未來安排有改善空間,而問責官員亦要加深對國家認識,考慮政策及具體措施時可以兼顧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