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就修改議事規則提出一百九十四項修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有五十四項可以提出,並決定將早前議員提出的十二項擬議決議案及這些修訂議案合併辯論,梁君彥解釋,因為都屬同樣主題,根據議事規則及參考過往做法,決定安排合併辯論,預計正常情況審理有關修訂需時三十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