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月向立法會提交《旅遊業條例草案》,但至今仍未逐項審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旅遊業界需要做好監管,條例草案對業界、消費者及來港旅客均有好處,呼籲法案委員會實事求事,作出實際審理。
邱騰華指,現時本港旅客外出時在購買機票、酒店住宿、行程安排的其中兩項,旅行社就要打印花費百分之零點一五,政府願意繼續現行方法。對於有旅行社指,旅客分開交易時或有漏報情況,擔心會誤墮違規陷阱,邱騰華指政府在過去的會議中曾建議可行的免責條款,令旅行社避免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