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二十人,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佔領區阻止執達吏執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其中被告黃浩銘在手寫的求情信中表示,自己參與行動是希望政府遵守法治。律師又說,他當日有請其他人冷靜,被捕時無掙扎,亦無傷害在場警務人員,指他只是想爭取公義。
另一名被告麥盈湘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讀出被告書寫的求情信,指自己事後寢食難安,父母亦受壓,令她感到後悔及內疚,難以承受當中痛苦,是恨錯難返。她又表示,這輩子都無想過要「違法達義」,指自己是受激烈動盪的社會影響,希望致以最大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