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報告有關政府採購和維修船隻的章節,召開聆訊。審計署長孫德基表示,政府大型和小型機動船及大型和中型高速船的平均船齡,在零七至一六年顯著增加,有四成一服役船隻,超越預計使用年限一至十二年不等;現正進行的二十五項船隻採購項目中,有十一項因延誤,導致建造成本增加,令政府額外承擔九千二百萬元。延誤主因包括檢討標書評分制度需時、驗船職系人手短缺、外判管理工作進度緩慢、招標公告和文件的船隻規格有差異。審計署建議海事處加強規劃採購工作,解決人手短缺問題。

署理運輸及房屋局長蘇偉文表示,政府已向海事處增撥資源,讓處方可以外判部分建造船隻管理的工作,並增加人手,加快採購工作。他又指,海事處一三年改革以來已初見成效,薪常會亦已完成檢討海事處兩個專業職系架構,已向特首提交報告,公務員事務局正進行研究,並在本月十八日向立法會提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