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沙田區一名十二歲女生,被診斷患有抗藥性肺結核後,未有依照醫生指示接受治療,當局為免病情在社區擴散,向女生發出隔離令,將會由警方協助,勒令將女生送院治療。衛生署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指根據法例,衛生主任隔離受指定傳染病感染的人士,直至相信他不再具傳染性,或認為隔離可由醫學監察代替為止。有胸肺科醫生指,如果有肺結核患者拒絕接受治療,提高緊密接觸者受感染機會,處以隔離令是適當做法。

另外,沙田蘇浙公學上月爆發肺結核個案,最少六名學生及一名教師受感染。衞生署胸肺科表示,由於結核病由感染到發病可能會醞釀一段時間,預期未來數月仍可能會有少數繼發個案出現。因此,署方已安排校內與感染者接觸比較緊密的師生,接受潛伏性結核病篩查及預防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