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審計報告有關政府採購和維修船隻的章節。有委員關注海事處上年度三十三份維修工程合約中,七成只有單一競投者;海事處長鄭美施表示,處方一直按照政府指引採購,每次都會邀請所有合資格維修商報價,有維修商曾反映因為人手不足或沒有相關專長,未有報價,但她質疑是否足以解釋情況,目前正追查原因,並已邀請廉政公署防貪處檢視。
委員關注四成一服役船隻,超越預計使用年限一至十二年不等。鄭美施指,船隻可以更換機件,如果保養得宜,不會有安全問題,但由於維修費用高昂,從衡工量值角度,應該避免船隻超過使用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