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民主派議員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要求在下周大會暫停執行個別規則,以押後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增加審議修改議事規則的發言時間,以及改變大會處理秩序程序。主席李慧琼說,大會主席過去會在取得內會推薦或議員共識下,才會考慮批准議員在大會提出有關議案,如果內會有不同意見,就會投票決定,引起民主派不滿。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批評,建制派在內會「數夠票」就幫主席做決定,認為內會並無角色處理,而大會主席亦應該容許議員提出議案。民主黨林卓廷亦指建制派佔多數,必然否決民主派提出議案的權利,因此投票表決是「大石砸死蟹」。

建制派的謝偉俊就表示,個別議員仍然可以自行向大會提出動議議案,因此認為內會並不存在剝奪議員權利的問題。民建聯周浩鼎說,民主派突然說要提出議案,目的是阻延修改議事規則,同意內會投票決定,以便留下清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