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表示,未來二十、三十年研究和實踐基本法時,要特別關注一國和兩制的關係、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之間的關係等,還要研究未來幾十年在香港如何維護好國家主權、安全的問題,當中包括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問題,形容有關問題是無法迴避。
王振民出席中國法學會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年會總結發言時表示,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並非新概念,而是源於國家主權,自九七年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就是恢復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中央強調嚴格依據憲法和基本法,而不是在憲法法律之外,漫無邊際行使「全面管治權」,同時強調特區高度自治權,並非不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