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案,六男三女陪審團昨日開始退庭商議,至今未有裁決。陪審團早上兩度向法庭尋求指示,指其中一名被告的誤殺控罪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張慧玲指現時時間尚早,指示陪審團再作討論。陪審團較早前要求法官澄清,陪審團應否考慮第三被告女西醫麥允齡,為客人注射後有否監察注射過程,及有否盡力協助女死者;法官回答「否」。陪審團又詢問,應以整體抑或個別考慮,各被告是否構成嚴重疏忽;法官表示應整體考慮。陪審團繼續退庭商議。
控罪指,案中三名被告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使用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她的身體,過程中無確保血液製品由合資格人士負責製作、沒有進行適當的病毒及細菌測試,亦沒有向當事人詳盡解釋風險,涉嫌嚴重疏忽,非法殺死陳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