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一名女顧客五年前接受靜脈輸液後死亡的案件,六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十多小時後,下午一致裁定首被告、集團創辦人周向榮誤殺罪名成立;次被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陪審團以七比二,裁定他誤殺罪名成立。至於第三被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陪審團未能就誤殺控罪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法官張慧玲將案押後至明日處理求情事宜,預料下星期一或二判刑。周向榮及陳冠忠聞判後木無表情,兩人即時還柙;麥允齡就在聞判後即時步出犯人欄離開法庭。
案發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名被告使用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她的身體,過程並無確保血液製品由合資格人士負責製作、沒有進行適當的病毒及細菌測試,亦沒有向當事人詳盡解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