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銀行家一四年在灣仔住所,謀殺兩名印尼女子,被判終身監禁的案件,被告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處理他的上訴申請。代表被告的律師麥高義認為,若果被告在精神失常時殺人,可控以誤殺罪,但原審法官當時錯誤引導陪審團,要求陪審團考慮被告是否受精神障礙症影響,而並非法例定義的精神失常。

案發在一四年,被告在住所內,殺害兩名與他進行性交易的印尼女子,又用手機拍下過程,去年被九人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