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一名女顧客五年前接受靜脈輸液後死亡的案件,六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十多小時後,裁定首被告、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次被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誤殺罪名成立,至於第三被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陪審團未能就誤殺控罪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麥允齡離開法院時,亦被大批傳媒包圍,被問到會否向死者家屬致歉,以及日後有何打算,麥允齡都未有回應。

案發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名被告使用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她的身體,過程並無確保血液製品由合資格人士負責製作、沒有進行適當的病毒及細菌測試,亦沒有向當事人詳盡解釋風險,涉嫌嚴重疏忽,非法殺死陳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