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利用機頂盒侵權被控的案件,三名被告鍾羽翔、何國祥及林兆偉,早前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違反《版權條例》及串謀詐騙等六項罪名,案件原定下午判刑,辯方律師在庭上提交由被告本人和親友撰寫的求情信,法官指需要更多時間整理判詞,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案情指,海關人員一四年二月到深水埗鴨寮街「放蛇」,買了兩個電視機頂盒,經接駁後可以非法觀看十一條收費頻道,同年六月、世界盃舉行前採取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