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前年搜出懷疑爆炸品案,陪審團早前裁定其中三名被告罪名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首被告陳耀成管有炸藥罪,判入獄兩年兩個月。次被告鄭偉成的串謀製造爆炸品罪及管有炸藥罪,判囚兩年十個月。第三被告彭艾烈的串謀製造爆炸品罪,及兩項管有炸藥罪,判監三年十個月。法官薛偉成判刑時說,不明白被告為何對化學物質有興趣,指是非常危險,第三被告搜尋爆炸品資料,已響警號,雖然並未製造爆炸品成品,但距離使用和製成只有一步之遙。

法官又對第三被告判刑時感到艱難,指他的行為較另外兩人嚴重,亦管有一系列原材料可製作爆炸品,形容他是聰明的年輕人,不論是因為當時氣氛,抑否太年輕、人生經驗不足而不知道事件後果,都令他們面對判監。法官又說,三名被告的家人亦受壓,希望被告好好反省,做個守法市民,貢獻社會,尊重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