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回港的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本港與內地檢討後的通報機制,通報時限是按實際情況而定,內地執法部門的按級呈遞程序與香港執法部門類似,而內地地方大、體制多,機構亦有科、署、廳、局、部,因此時限準則按實際分開七天、十四天及三十天。

對於中紀委是否亦受限於通報機制,他指內地能夠行使刑事強制措施的機構,只有四個部門,分別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海關及檢察機關,中紀委只負責紀律檢查,因此不在通報機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