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布創新板概念諮詢總結,計劃放棄設立創新板的提議,而是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容許採取這種股權架構的創新産業及高增長企業,在主板上市,但設有比一般公司高的上市門檻。港交所將於明年第一季,就修定上市規則作正式諮詢。
採用同股不同權的企業,預期市值最少要達到一百億元,同時需擁有十億元的年度收入,若市值達四百億元則不設收入要求。不同投票權架構發行人需要制定適當的投資者保障措施。
港交所建議為「不同投票權股份」設投票權上限,每股最多只能相當於普通股的十倍投票權。擁特權的股東不得再發行特權股,於轉讓股份、離開上市時公司崗位或過世後,股價將會變回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