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出席一個論壇時說,修改議事規則是「斬腳趾避沙蟲」,是不理想和「雙輸」,但因為部分議員視議會制度為無物,才被逼用更粗暴方法令議會重回正軌。對於將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三十五人降至二十人是否違反《基本法》,謝偉俊指法案在相應委員會經已有足夠討論,而且減少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是為了加快議會進程,不代表大會開會和投票時的法定人數會減少。

出席同一論壇的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表示並不認同,舉例指當年議會審議《截取通訊條例》時,她與其他議員在全體委員會提出多項涉及保障人權的修訂,全體委員會並非只流於形式,她認為今次修訂議事規則會影響立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