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表示,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其中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三十五人減至二十人,具有法律基礎。她指根據建制派取得的法律意見,認為全體委員會是用以討論條例,可以無限次發言,功能與大會不同,因此修改並不違反基本法對立法會大會法定人數的要求。她又說,修改議事規則與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無關。
葉劉淑儀指,議員在大會提出呈請成立調查委員會的發起人數,由二十人增至三十五人,令成立委員會的難度加大,但她相信只要議題真正涉及公眾利益,仍會取得足夠支持。她又指調查委員會無法定權力傳召相關人士,經常不了了之,她認為如有需要,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取得法定權力調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