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表示,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其中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三十五人減至二十人,具有法律基礎。她指根據建制派取得的法律意見,認為全體委員會是用以討論條例,可以無限次發言,功能與大會不同,因此修改並不違反基本法對立法會大會法定人數的要求。
葉劉淑儀認為,修改議事規則最大作用是減少流會,或流會後可以盡快復會,令立法會工作減少受阻,對市民有利。她又指未來一地兩檢及國歌法等本地立法工作,仍然會非常艱苦,又指修改議事規則,並非為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希望非建制派議員不要為發洩不滿,阻礙立法會民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