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越秀集團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陸志峰,因為涉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款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親屬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已被廣州市紀委立案審查,開除黨籍,並取消他的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財物,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現年六十五歲的陸志峰,早年擔任廣州汽車工業集團總經理,曾經在2004年獲評為中國汽車業五十位傑出人物之一。2008年調任越秀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開展第二次大型國企改造,帶領越秀集團成為廣州首家總資產超逾一千億元人民幣的國企。在他領導下,越秀集團幾個子公司在2009至2011年度,獲得香港傑出上市公司獎項。陸志峰在2013年四月退休。其後市紀委對他調查,指他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紀,在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歛、不收手,性質惡劣,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