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五年前導致一名女顧客死亡的案件,被裁定誤殺罪成的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十二年;同樣誤殺罪成的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判囚十年。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批評周向榮沒有悔意,作為DR醫學美容集團的老闆,實際操作集團的運作,對案中死者陳宛琳有照顧責任,但沒有為CIK療程進行測試,是不負責任。法官又表示,明白陳冠忠有初生女兒需要照顧,但亦要考慮陳宛琳的家人,因此判陳冠忠入獄十年。陳冠忠的家人聞判後痛哭。

案中的第三被告女西醫麥允齡,陪審團早前未能就她的誤殺控罪,達致大比數有效裁決,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九日處理,期間麥允齡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