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五年前導致一名女顧客死亡的案件,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早上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十二年及十年。法官張慧玲於判刑時表示,批評周向榮沒有悔意,為了搶先推出CIK療程,即使療程仍處於實驗階段都推出市場銷售,而且沒有為CIK療程進行測試,以及告知案中死者陳宛琳療程的風險,違反對陳宛琳應有的謹慎責任,做法不負責任。張慧玲又批評集團的銷售手法,指集團的員工指引鼓勵主動聯絡客人,不要輕信客人報稱的住所類型,要深入了解客人背景,又與信用卡公司合作,成功銷售產品的員工可獲得利潤。張慧玲又表示,明白陳冠忠有初生女兒需要照顧,但亦要考慮陳宛琳的家人,因此判陳冠忠入獄十年。陳冠忠的家人聞判後痛哭。
案中的第三被告女西醫麥允齡,陪審團早前未能就她的誤殺控罪達致有效裁決,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九日處理,期間麥允齡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