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第六次會議,討論「利用私人發展商的土地儲備」以及「發展鄉村式發展用地」。主席黃遠輝會後表示,政府粗略估計本港私人發展商大致擁有不少於一千公頃土地,小組認為若妥善利用,對短中期房屋供應有正面影響,小組同意政府建議可以探討利用公私營合作模式,使用發展商的土地,政府再為這些土地提供基礎建設,發展商則須將改劃後的土地撥出部分,用以興建公屋、居屋及首置上車盤等,但不傾向政府在補地價方面提供誘因。另外,在選擇這些土地發展時,政府亦需制定完善、公平、公開、透明的機制,讓公眾知道挑選的原則。
至於發展鄉村式發展用地,副主席黃澤恩說,全港共有逾三千三百公頃相關用地,其中官地佔九百多公頃,但大部分位於樓宇之間的後巷或罅隙、足球場,斜坡及植林等,面積細小,分布亦不完整,小組認為這些土地發展房屋潛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