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一名農民,一六年遭當地政府徵地強拆房屋,國務院罕有裁定廣西政府徵地程序違法。南寧武鳴區政府在一四年貼出公告,徵用包括事主住所在內的土地興建公路,事主不滿徵地補償過低,雙方一直未達成協議。到一六年三月,區政府派人強拆事主房屋,大部分財產被掩埋,事主因此向法院起訴區政府。政府代表作證時承認,在未達成協議下拆除房屋,存在程序違法,但指強拆是為免工程拖延,迫不得以的手段,以免損害公眾利益。南寧法院最終裁定區政府強拆違法。事主其後根據判決,向國務院申請覆議裁決,在上月底獲國務院確認廣西政府的決定違法,事主正透過律師就房屋被拆毀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