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舉行為期六日的會議,將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列席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說,基本法已有多項條文,列明特區可行使高度自治、有土地使用的管理權、對旅客進出境有決定權等,因此特區政府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已有充分權力去做,不需要中央額外授權,亦不需要完全符合任何一條條文,才可實施。她指出,一地兩檢安排要人大常委會通過,因要授權國務院在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若果人大常委會批准,已確認一地兩檢的合法性是毫無疑問,亦不違反憲法及基本法。
對於基本法十八條定明,全國性法律除基本法附件三外,不能在香港特區實施,一地兩檢是否違反這項條文。梁愛詩強調,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被視為香港境外,實施內地法律,因此一地兩檢安排與基本法十八條無關,無違反這項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