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公布,去年度涉及中央企業審計問題的人當中,已有八百多人次受到處理處分,清退追回三千一百多萬元人民幣違規資金。審計長胡澤君表示,針對部分中央企業業績不實的問題,國務院國資委按照「制度未完善、資金未追回、責任未落實」的「三個不放過」原則整改,嚴肅問責,截至十月底已處理處分一百四十九人次,而針對部分企業投資經營風險管控比較薄弱的問題,處理處分六百五十二人次。
另外,有九百七十人次因不當使用扶貧資金,被追責問責,涉及資金超過三十二億元人民幣,當中九成三問題已得到整改。另外,有一千三百多人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問題,被處理處分,涉款四百九十四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