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中區拘捕一名四十九歲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他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事發在凌晨約四時,警方派員假扮乘客由雲咸街前往蘇杭街一間酒店,的士司機要求支付車資一百元,但合理車資約為二十四元,警員在抵達目的地後拘捕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及「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

警方強調,十分重視涉及的士違法的案件,會繼續加強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指濫收車資及拒載等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又提醒市民如發現任何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及司機姓名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