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前年七月大規模拘捕維權人士,其中一名被捕的維權人士、網名「屠夫」的吳淦,被控一項顛覆國家政權罪,早上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法院在網站發公告,指吳淦因為對國家現行政治制度不滿,產生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其後長期散佈大量言論,攻擊國家政權和憲法確立的國家制度,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因此依法從嚴懲處。吳淦代表律師葛永喜引述吳淦在庭上表示,感謝黨國授予他這麼崇高的榮譽,會不忘初心,擼起袖子加油幹。
吳淦在零九年推動內地社會關注湖北的鄧玉嬌殺人案,結果在被施暴期間自衛殺人的鄧玉嬌,獲免予故意殺人罪刑事處罰。吳淦之後亦參與多個維權行動,到前年在江西被捕,其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等罪名遭廈門市檢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