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及國土資源部四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及拒絕置業人士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置業人士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通知指,住房公積金貸款能有效減輕職工購房負擔。但指房地產開發商拒絕使用貸款,是嚴重損害職工合法權益,因此要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對限制及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開發商和銷售中介要責令整改。對違規情節嚴重或拒絕不整改的,要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徵信系統,依法嚴肅處理。通知同時要求各省及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加強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