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說,一地兩檢方案與「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的基本法十八條無關,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已經解釋清楚。她指,十八條的意思全國性法律全面在香港每個角落實行,但內地口岸區只是一個很小的地方,而且是為特定目的,方便坐高鐵的乘客。范徐麗泰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已經解答反對派提出的疑問,強調並非「釋法」。
范徐麗泰指出,人大常委會認為,把口岸區租賃給廣東省入境事務及檢疫部門,並視為內地,是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內可以做的事。內地派到西九口岸區的人員,全部與出入境事務有直接關係,決議案清楚寫明,這些人員不可以在內地口岸範圍之外執法。她指,人大常委會已經清淅講明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完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若果反對派要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指方案違反基本法,相信要「棟高枕頭」慢慢想清楚有什麼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