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說,高鐵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應該依據和內地簽署的合作安排和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內容,他指實施一地兩檢,並非香港單方面可以做到,而是要內地相關部委同意才可以落實,因此以三步走的形式推展,是最恰當的安排。
袁國強又指,不應該將今次處理一地兩檢的工作,折射到政府如何處理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兩者不應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