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僱主羅允彤虐待的印傭Erwiana早前入稟向羅允彤索償,但其後發現羅允彤已將名下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的業權悉數轉予丈夫,認為羅允彤有意逃避索償,高等法院今日頒令有關轉讓無效。判辭指,不接納羅允彤與丈夫的婚姻破裂,因為證據顯示羅允彤仍以丈夫位於大角咀的寓所作為住址之一,反映她視大角咀的單位是其居所。加上,羅允彤沒有出示任何公共事業帳單,證明與丈夫是分開生活。

判辭又指,羅允彤被控虐待時應預料到會被Erwiana民事申索,加上當時的代表律師提醒羅允彤要有敗訴的心理準備,所以羅允彤部署令Erwiana不能觸及有關物業,認為羅允彤有意圖欺騙其債權人,故裁定有關轉讓作廢,並要支付Erwiana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