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僅確認落實有關安排,符合憲法及基本法,卻未提出任何基礎及理據,並指令特區政府應當立法保障落實,公會表示震驚,認為等同指「但凡人大常委會所說符合的便是符合」,是並無前例的舉動,是回歸後在香港落實執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實施及法治精神。
公會認為,人大常委會不能憑空得到和行使權力,常委會就特區事務作出的任何決定,必須依從憲法及基本法的有關條文;又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完全未能就「一地兩檢」安排「三步走」的最後一步,即本地立法提供明確的法理基礎。公會認為,特區政府不可能純以人大常委決定作解脫,又指人大常委會決定及作出的過程,令本港及海外法律界懷有強烈觀念,就是在香港特首及政府的要求下,人大常委會是會作出認為「好事情」的決定,而漠視憲法及基本法,將無可避免削減本地及國際對特區奉行「一國兩制」及法治的理念及決心,公會表示極度憂慮及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