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本月中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原定今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聽取辯方求情後,押後到下周三判刑,朱經緯繼續還押。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今次是不幸事件,被告當時正驅逐佔領旺角人士,在高度壓力下,主觀以為事主是佔領人士,錯誤向他使用武力。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來自兩名前警務處長及多名警隊高層,證明被告獲警隊支持,多年服務亦受肯定,希望法庭輕判。案情指時任警司的朱經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處理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事主鄭仲恆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