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說,人大常委會就高鐵一地兩檢安排作出的決定,是符合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認為目前爭議只是在於是否接納人大常委會解釋。她說,部份人認為一地兩檢安排損害高度自治,但今次的協議並非中央要香港做,而是特區政府認為對香港好才做,凡是協議都有代價,如果要進行一地兩檢,就必然要有地方讓內地進行檢驗,而且如果香港不接受,是有權說不;人大常委會認為特區政府不用額外授權就可落實一地兩檢,也是尊重高度自治的做法。
梁愛詩不認為今次決定會成為未來香港部份地方被劃為內地的漏洞,因為政府也要考慮市民意見,亦要獲立法會通過,認為基本法已有足夠保障。對於大律師公會對一地兩檢持不同意見,她認為公會對國家憲法認識不足,他們應該認真了解憲法、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以及基本法落實要考慮的地方,如果只是抱持原有普通法的法制,拒絕任何新事物,尤其是拒絕中央和特區關係,那就是沒有完整落實法律制度。